从小培养公民意识
作为一个准公民的学生,读了这本《公民读本》,你会明白:“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你自己决定做什么”;你会明白:“政府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你”,“个人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你会明白:“一个好公民应该忠于自己的国家”,“你批评政府是希望它改善”;你会明白:“必须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你的思考必须在事实的基础上”;你会明白;“分数对于学生精神活动的衡量是非常有限的”,重要的是“测定你的人生成就”;你会明白:公民必须“敢于承担责任,学会平等地和他人相处”;你会明白:应该怎样做一个未来的丈夫/妻子、父亲/母亲……
反观我们的小学生教育,除语数之外,也有常识教育,但所多的是“拥护”,“热爱”、“提倡”之类的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内容(其中有些也是孩子必需具备的素质教育),却无民主、自由的影子,至于法律的内容,也仅仅是“守法”的说教。西方人看中国的孩子“听话”、“本分”、“老实”,其实这正是中国孩子从小缺乏民主、自由、法律意识教育所致。
较早沐浴西方文明雨露的梁启超在上世纪初对旧金山华人社区进行了一番考察后,认为“中国人的缺点”有三,其一便是“有族民资格而无公民资格”。于是,他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草成《国民浅训》一书。这本通俗浅显的社会政治教科书“旨期普及”,向民众讲解有关爱国、民主、平等、自由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上世纪80年代,随着“与国际接轨”口号的提出,国人的“现代公民”意识日趋增强。毋庸讳言,长期以来,由于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维护,也就导致相当一部分公民对于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采取一种漠不关心、消极为之的态度,这是长期以来造成公民意识缺乏的主要原因。
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首先要有明确的公民意识,这种意识主要体现在:要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懂得以遵守法律来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行使自己应有的政治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现代公民教育的主旨就在于普及这些现代公民意识。一旦公民意识蔚然成风,法治国家指日可待,否则,以法治国将是一种政治的虚幻。
从小培养公民意识,除了学校的教育和引导外,家庭也是不可忽视和小觑的因素。遍观中国的家庭,尤其是城市的家庭,独生子女成了受宠的“小皇帝”。人们向来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用不着别人指手划脚。古人说“为国育儿”,当今社会,有这样境界的父母究竟有多少?
哈佛大学教授、美国当代最有影响的政治哲学家迈克尔・J・桑德尔日前应邀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发表了题为《作为一个公民意味着什么》的演讲,提及“公民身份遇到的四个挑战”,其一便是“对于自我管理有必要进行公民意识教育,这种教育不仅在学校中,同时在公共生活中”。他认为:“公民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通过学校和公共领域中的建制得到培养和发展”。我想,倘若作为准公民的学生缺少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那么,日后成为一个公民之后,他也难以在公共生活中体现一个公民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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