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为本但又不能唯利是图
利益是一切行为的动机。没有利益的事情,不可做。利益越大,积极性就越高。有些事是迫于害处而不得不办,有些事是有利可图而努力去做。
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办事效果越好,得到的快乐就越多。如果办事无效、低效或失利,就会影响情绪。
利益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名誉与地位。地位能给人什么好处呢?每个人都有受尊重的心理需要,有地位就受人尊重,受人尊重就比较快乐。
共同利益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根本力量。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利益,就难以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由此产生了法律、道德。假如多数国民自私自利,不顾别人的利益,就难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最终对大多数国民都不利。
利益是感情的基础,没有利益就没有感情。感情是模糊的,感情用事常会造成损失。以利为本并不排除感情,而是在遵循利益的基础上处理感情。这样比较实际,即使也有些弊端,但利大于弊。
一个人如果过于感情化,就常会受到别人的干扰,对于个人发展不利。例如,别人希望与感情化的人多交朋友,以求得到他的帮助;感情化的人较少拒绝亲友的求助;感情化的人常成为别人诉苦的对象;感情化的人常受人欺负,因为别人知道他的“心好”,不会或不大会报复他人,所以变得好欺负。不以感情用事,有利于提高办事的效率与效益,一时得利或许不大,长期积累将十分有利。一个民族不以感情用事,代代相传对于民族发展将非常有利。
交友应以利益为基本目的,并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但不是否定感情,而是在利益的基础上论感情。交际中增添一点人情味,使人际关系更加融洽,使人比较快乐。如果交际中缺乏人情味,交往将变得枯燥无味。
人与人打交道,有四种可能的结果,即利人利己,损己利人,损人利己和损人损己。损己利人有时候是高尚的,有时候却是愚蠢的、无能的表现。损人利己有时候是卑劣的,有时候却是竞争的必要手段。利人利己是较好的选择,却不一定是最佳选择。损人损己是恶劣的,却常常成了捣蛋的手段。
尽量避免侵犯他人的利益,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在有意或无意中侵犯他人之后,要诚恳地赔偿他人的损失。做错了要承认错误,但也不必负自己不该负的责任。如果侵犯了他人,又无理狡辩或不愿赔偿他人的损失,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争取利益是人类活动的根本内容。如果你不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就会影响个人的发展、生活及健康。在争取利益的过程,有时候会不可避免地损害某些人的利益。这是正常的,不必内疚,只要注意补偿别人的损失就可以。
一个人要想较好发展,就必须善于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必要随便让利给他人。不让自己吃亏并不是自私自利的表现,而是个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如果常让自己吃亏,就无法发展好自己,于个人发展不利。
很多国民常为了一些小利浪费时间和精力,这一时造成的损失或许不大,但长期积累,对于发展非常不利。
一个不重视利益的人,不可能有很好的发展。一个不重视利益的民族,也是难有作为的。许多国民一生为无谓的来往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个人的发展。假如每3天为无谓的交往浪费1小时,一生就浪费了近9000小时,等于近3年的每天8小时工作或学习,假如将这些时间用于发展事业或娱乐、运动,将可取得巨大的效益。
凡事有得有失,得到某些利益,往往也要失去一些利益。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类精益求精的目的。
长远利益是我们的最终追求。当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矛盾时,应以长远利益为重。办事时,既不能因眼前利益而失去长远的利益,也不能突视有利于长远利益的短期利益。
以利为本并不是绝对追求个人利益。人有时候要追求利益,有时候要放弃利益。有些行为只是出于良好的愿望,并不符合个人的利益。捐款往往是为了帮助一些穷人及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方支持你当领导,你可能会选拔他做为得力下属。领导晋升了,其下属也常会跟着进步。这种自然而然中产生的互利,只要不违法,就是合理的。这是一种正当的合作,无可非议的。
国与国的关系,几乎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利益关系。一个缺乏利益观念的民族,是难以发展的。在外交政策上,各国都坚持以利为本的原则。美国的宪法就有一条“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的外交原则,这条原则使得美国的外交政策反复多变。
一个社会如果过分重视利益,而突视了人道,那么,许多国民为了谋取暴利,不惜烧杀抢掠、贪污作弊、欺诈假冒、偷工减料、背信弃义,那将是一幅触目惊心的景象。因此,我们要看到,有很多东西比利益更为可贵,我们不能因为利益而突视了那些宝贵的东西。
(本文是初稿,写于20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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