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是现代国家的最高价值
珍惜生命、敬重生命成为共同的价值理念且具有了国家形式
汶川大地震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然而,大灾之中显大义,大灾之中明大义,大灾之中传大义。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害,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倾全力救助。期间,胡锦涛和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不仅亲临险象环生的抗震第一线指导工作,还再三强调:“第一位的是救人”、“救人是第一任务”、“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人民子弟兵和各路救援队伍在极为艰难困苦的情况下,把抢救灾区群众的生命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这些,不仅显示了中国人在大灾面前的团结一致,顽强坚毅,也充分显示了中国人对于生命的高度珍惜。可以说,珍惜生命、敬重生命,已成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及其广大民众共同的价值理念,并正化为切切实实的行动。
受到关注并获得高度评价的是这一共同价值理念还具有了国家形式,国务院宣布,全国在同一时间为地震罹难者举行哀悼,并在各地降半旗和停止公共娱乐活动3天。政府这一重大决定与履行,不仅寄托了对不幸罹难民众的深切哀思,更充分显示了对生命、包括每一个普通民众生命的高度珍惜和敬重。天灾无情人有情,抗震救灾彰显和诠释了一个普世伦理原则:“以人为本是救灾的核心”。
珍惜生命、敬重生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最高价值所在,也是社会正义的一种体现
抗震救灾中发生的无数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的事实说明,珍惜生命,敬重生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最高价值所在,也是社会正义的一种体现。对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当代中国来说,更应执著于这一最高价值而毫无懈怠。当地震灾难降临,党和国家领导人首先作出的重大决定,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拯救受灾民众的生命,人民子弟兵在地震后的第14分钟就已开拔奔赴灾区。为尽可能更快、更多、更有效地拯救生命,在党和政府统一指挥下,各方面的力量迅速调集,快速有效地投入到营救之中。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体,人民的生命弥足珍贵,这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质和其他事情都无法衡量、无法替换的。
生命伦理的研究认为,现实中的生命都是个体的,也是具体的、差异的。因而,对于生命的珍惜和敬重,其对象就不应是一个笼统的生命抽象物,而必须是对每一个生命个体、即对每一个人的生命的珍惜和敬重。面对每一个生命个体,特别是对处于巨大自然灾害威胁之中显得异常脆弱的生命个体,生死几在一线之间,以珍惜和敬重为出发点的救援无疑倍显重要。为救援被埋压的民众,那些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救援队,不惜连续奋战几十甚至上百个小时而决不言放弃。即使时间已经超过了生命救援的“黄金期”,救援工作也没松懈,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期待生命奇迹的出现。这些,不仅激起全国人民对子弟兵及各路救援队的赞颂和钦佩,也由此折射出所有生命个体平等及具有同等价值的深刻伦理涵义。生命是无价的,更无高低贵贱之分,对生命的珍惜和敬重是绝不因个体社会地位的高低、职业的不同、财富的差别而有区别。
亿万人民真切感受到了作为人民主体的意义,激发起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无疑,抗震救灾的过程既是在这样的生命价值原则指引下开展的,又通过对一个个生命倾力救援的实践使这个原则得到了不断传播,发扬光大。“救人”实际已成为抗震救灾中无声的命令、最高的命令。个体生命价值平等的光芒在中华大地映现,熠熠生辉。家园的破碎、亲人的离去,使我们亿万人民悲痛欲绝,同时也使我们在直面残酷的悲痛中成熟。抗震救灾使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民众表现出一种普遍高涨的民族凝聚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亿万人民在此时真切感受到了作为人民主体的意义:他们的生命价值、包括每个普通人的生命的价值正受到珍惜、敬重,而他们与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政府紧紧联系在一起,就一定能够渡过难关。
这些,对在中国上千年封建等级社会中形成的官贵民贱,天子命重如山、小民命贱似蝼蚁的生命等级价值观念,无疑是一个根本性的颠覆。被封建等级制度和文化观念压抑扭曲已久的生命平等的伦理光辉,也在此刻被唤起、被激发、被升华,它无疑是与当代中国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国家性质相适应的,也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王宏维,系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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