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合理”离合理还有多远?
所谓“比较合理”,还有一种理解,就是教育主管部门一再重申,2004年高校收费标准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设立新的项目。但是现实是还有一些高校依然我行我素,收费涨个不停。据媒体报道:山东省教育厅宣布该省普通高校的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湖南各高校热门专业学费由学校在省定统一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福州大学去年各专业学费是每生每学年3900元,今年涨到5460元,涨幅高达40%……高校的我行我素,看起来也是“不完善的”。
比较合理的另一种说法就是与“国际接轨”。由于我国财政能力所限,目前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仅在总量上严重不足,而且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九十年代以来教育产业化提出以后引发的教育高收费问题,越来越超出居民的承受能力,制约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那么这种“轨”是如何接的呢?看起来,这也是不完善的地方。
“比较合理”的另一种说法就是这种收费标准是当前高校的在校生人均教育成本的合理反映。事实上,我国高校目前的成本核算还没有真正进行,运行费并没有成本的内涵,其意义是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按运行费核定高校学费是不合理的。即使按运行费来核定学费额度,也应该对学校的运行费进行严格的审计,但目前我国高校的运行费缺乏基础数据,基本是一笔糊涂账,即使有一些数据,也按计划经济时期财政拨款额度折算后再加上很多并非教育成本的项目费用。由于目前尚不能测算出准确的培养成本,故国家规定一律暂按学校的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教育部规定,收取学费的比例为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有人曾经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学费测算方法进行了如下计算,现在假定2002年的人均学费为5000元,则可以得出现在大学生年人均培养成本为20000元。如果一个大学有30000名在校生,那么我们可以计算出该校年运行支出为6亿元。但事实上,目前在校生规模在30000人左右的高校不少,年运行成本达到6亿元的却几乎是凤毛麟角。因此,所谓的培养成本也被严重高估,这或许就是不完善的地方。
笔者以为,高校收费的不完善,最集中地表现在超出了现阶段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承担部分极其不合理,由此导致了不少因为学费而发生的悲剧。从不合理到合理,从不完善到完善,还有相当远的距离,并不是用“基本合理”“比较完善”所能概括的,在这种“比较完善”和“基本合理”的幌子下的“不完善”“不合理”,才是问题的焦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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